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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身份和工作年限认定补登记工作的公示(2023年第二批)


来源:连州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2-06 17:21:5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开展原民办和原代课教师自查工作的通知》(粤教师〔2016〕11号)《关于印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师〔2017〕6号)文件要求,经各镇(乡)原民办和原代课教师身份和工作年限认定工作小组初审、连州市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身份和工作年限认定工作小组复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对2023年第二批审核通过的补登记原民办代课教师成翠珍等22人进行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时间从2024年2月7日至2月19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及相关信息持有异议的,可来电来信提出,并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的处理异议,单位异议要求盖单位公章,个人异议要求署明异议人真实姓名及电话等,异议人可要求保密。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口头和电话异议、单位异议未加盖公章、匿名异议、逾期提出异议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63-6638300

  联系地址:连州市良江路3号连州市教育局人事股

  邮政编码:513400

  附件:连州市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身份和工作年限认定名册表(2023年第二批补登记)


  连州市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身份

  和工作年限认定工作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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